消费者退一赔三法律指引
消费者退一赔三法律指引
本指引单单针对消费者,在退一赔三诉求中,出于成本考虑无法请律师的情况下,尽量帮助你赢得诉讼的法律适用上几个关键点的总结提炼。本文如有未尽事宜或我没有通俗易懂的完整明确表明的地方,请不吝在下方留言评论区告知。
目录
法院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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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告的你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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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有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对于上述第二点条件实际对于诉讼的证明标准却相对较高。
经营者退一赔三,需要证明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1.证明自己是消费者
证明自己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这实际上在自然人作为购买主体就已经证明了这点(个体工商户除外),如果购买者是公司,则等于是无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退一赔三。
2.证明经营者欺诈行为
2.1什么叫欺诈行为?它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2021年1月1日开始失效的:最高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目前尚未出台新的对欺诈行为的司法解释。
68.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可知:
欺诈行为存在两种方式:
- 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 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所以只要证明对方经营者存在任意一种上述行为,就可以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
哪么怎么证明呢?
2.2欺诈行为的证明力,或者证明标准或者法院认定对方欺诈的标准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领域,一般的案件中法院只要证明你的证据和对方的证据,你的证据达到优势证据,既可以判定你证明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一般事实的认定只要证明你的证据达到超过50%,即大于50%的可能性,法院就可以认定事实成立。
但欺诈的证明标准按照上述第三款的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知: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即对于欺诈,需要排除合理怀疑。
对于“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及定义,我国民事法律领域尚未明确的定义。所以按照文义解释以及参照刑事案件的标准,从提高胜率或降低败诉可能的话,你应该穷尽经营者所辩驳的任何合理理由的可能性。
2.3如何排除合理怀疑
对于经营者的欺诈,你需要换位思考。
作为原告的你要穷尽任何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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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排除经营者不可能不知,或也不可能不清楚。 -
在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信息:
要证明经营者是肯定不会获得错误信息的。
从而将经营者可能的【合理】辩驳理由都辩驳掉来认定对方欺诈。
整体来看,还是较难的,这也是退一赔三的判例在我国相对较少的原因。
2.4证明欺诈行为的证据收集的建议
在发现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前期与经营者的沟通谈判中就应该将收集证据放在首要目标和目的。
无论是聊天记录或录音证据,拍照证据,网页内容等经营者表述的内容都尽量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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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开庭时需要提交当时聊天时的原始手机。哪怕对方否认,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释电子聊天记录也是可以作为原件使用的。
只是需要注意和你聊天的人,要和对方经营者本身关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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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录音录像证据
只要不是窃听盗录类,在我国目前都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进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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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页内容这类电子证据
最保险的固定证据的方式是通过公证处对这类较易修改的内容进行固定。
考虑到诉讼成本,你可以通过截图加手机或相机录像的方式。注意录像时通过日期时间类的查询网站查询时间,然后录像体现录制的网址、网页内容。
另外目前有种电子证据的网上公证处预先保存,费用不高,除非要求出具公证书。
整体证明思路归纳
一、 本案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 被告存在欺诈行为,理由如下:
(一) 对于被告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部分
(二) 对于被告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三、 被告的欺诈行为已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举证标准。
或有的一个需要证明的点
- 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法院有可能通过自由裁量权认定,尽管你证明了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但法院认定该欺诈行为并不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所以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你还需要在庭审中强调对方的欺诈行为是如何影响你订立这笔合同(消费)的。
即如果对方告知你真实情况或没有隐瞒真实的情况,你是不会购买这款商品或服务的。
常见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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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二手商品(如二手车)是否可以适用退一赔三?
要看销售方是否是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定义什么是经营者。参照反垄断法:
在反垄断法中有定义:
第十二条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严格来讲,对于何为经营,法律上并无严谨的定义。从文义解释角度:
辞海的定义是:【解释】①筹划并管理(企业等):~商业ㄧ~畜牧业 ㄧ苦心~。②泛指计划和组织:这个展览会..
可以看出,从事的是商业行为即可。自然人也可以是经营者。
所以二手商品是可以适用退一赔三的。尽管何为商业行为依然存在一个定义上解释,但这是文字通常无法完全准确定义的固有缺陷。
其他问题,还请阅读介绍页面的 一些普适性的问题。
最后祝好运.